Corporate Governance
公司治理
  • Board Committees
    董事委員會

    本公司已根據相關中國法律法規、細則及上市規則規定的企業管治常規,成立四個董事會委員會,即審核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戰略委員會。

  • Audit committee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檢討及監督公司的財務申報程式,包括:

     

    (a) 就外部核數師的委任、更換及罷免向董事會提供建議、審議及批准外部核數師的薪酬及聘用條款以及有關其辭任或罷免的任何問題;
    (b) 按適用的標準檢討及監督外部核數師是否獨立客觀及審計程式是否有效。審核委員會應於審計工作開始前,與外部核數師討論審計性質及範圍以及申報責任;
    (c) 就聘用外部核數師提供非審計服務制定及執行政策;
    (d) 監督本公司內部審計制度並確保該等制度的實施;
    (e) 促進內部審計部門與外部核數師之間的溝通;
    (f) 檢討本公司的財務資料及相關披露;及
    (g) 監督本公司的財務申報制度、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

  • Remuneration and Appraisal Committee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a) 就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架構以及就設立制定薪酬政策的正式及透明程序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b) 參照董事會的企業方針及目標檢討及批准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建議;
    (c) 就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向董事會提供建議或根據授權職責,釐定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應包括實物福利、退休金權利及賠償付款(包括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的賠償);
    (d) 就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e) 考慮同類公司支付的薪酬、付出的時間及職責以及本集團內其他職位的僱用條件;
    (f) 檢討及批准向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就其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而須支付的賠償,確保賠償與合約條款一致;若不一致,賠償也須公平,不致過多;
    (g) 檢討及批准因董事行為失當而遭解雇或罷免有關的賠償安排,確保賠償與合約條款一致;若不一致,賠償也須公平,不致過多;及
    (h) 確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聯繫人不得釐定自己的薪酬。

  • Nominating Committee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a)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結構、規模及組成(包括技術、知識及經驗)及就董事會擬定變更提供建議,以完善本公司企業策略;
    (b)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擔任董事會成員的人士,篩選獲提名擔任董事職位的人士及就該篩選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c) 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
    (d) 就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長及總經理)的繼任計畫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 戰略委員會

    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責任包括:

     

    (a)開展研究並就本集團的長期戰略發展計劃提出建議;

    (b)開展研究並就主要投資計劃提出建議,供董事會批准;

    (c)開展研究並就主要資本運營及資產運營項目提出建議,供董事會批准;

    (d)審查本公司的年度投資計劃;

    (e)開展研究並就主要投資計劃提出建議,供董事會批准;及

    (f)董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